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来源:人民日报2018-05-30 09:20:19

本报北京5月29日电  (彭波、李福妃)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发生在幼儿园的侵害儿童犯罪181人,起诉231人;批准逮捕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诉3923人。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此外,涉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有增多,大部分未成年人是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还出现了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出现新趋势,亟待解决。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其特殊性,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主要存在发现难、查证难、指控难等问题。”郑新俭表示,“为破解这些难题,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对一些疑难重大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各种证据,为案件顺利诉讼打下基础。”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推动与公安机关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织,全面加强包括未成年人警务、未成年人检察和未成年人审判在内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更重要的是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长。对此,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强调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及当下和未来发展的客观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和及时保护。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30日 11 版)